关于石河子大学信息学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位点、研究生:
按照大学要求,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分两批进行(相关时间安排,详见附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相关材料提交和审核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
(二)各学位点须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与学位授予各阶段的工作,逾期未完成者,推迟至下一批次进行学位申请。
(三)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住宿费等才能参加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资格审查、匿名评阅、答辩和学位申请。
工作安排
(一)预答辩工作。该工作由各学位点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主安排,需在答辩资格审查前完成。未参加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者,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匿名评阅送审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二)学术不端检测工作。研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答辩前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通过的,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匿名评阅送审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结束后,研办组织对通过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定稿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进行检测和检测不通过的,不得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申请事宜。
(三)资格审查工作。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需在系统里提交答辩申请,并持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研究记录簿、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初稿一份(封皮上均须由导师签字及签署“同意学位申请”意见),向所在学位点提出学位申请;研办对提出答辩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系统内确认(包括完成课程情况、获得学分情况,开题时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与目前提交的是否一致、导师意见、初稿是否完成,学费是否交齐、学术活动完成情况、原始试验记录材料是否完备等)还需将发表的学术论文等获得的成果原件、检索收录证明、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后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初稿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能进行匿名评阅。
(四)匿名评阅送审工作。参加匿名评阅送审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要求其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中所有涉及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导师评阅表等)均不得出现在被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材料中。届时未上报评阅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此次匿名评阅送审。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必须按照研究生院网上最新公布的石大校办发〔2021]25号《石河子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与写作规范》书写。
(五)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遵循如下要求: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应由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成员应由本研究领域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3.答辩材料须在答辩前一周送至答辩专家手中。导师和评阅人均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专家。
4.学位点在研究生答辩整个过程要全程录像,学院备案。
5.答辩决议在答辩当天填写,不能涂改。
(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能,秘书组做好会议的组织、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研办做好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并于会议前两天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时间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注意事项
各学位点务必提醒研究生接到本通知后,到官网上下载最新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审批材料,相关材料下载链接地址如下:
1.学位申请环节流程图
https://yjsh.shzu.edu.cn/2025/0326/c9081a217165/page.htm
2.学位申请结果告知书
https://yjsh.shzu.edu.cn/2025/0326/c9081a217164/page.htm
3.预答辩评审意见表
http://yjsh.shzu.edu.cn/2021/0226/c9081al53480/page.htm
4.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前审批材料
https://yjsh.shzu.edu.cn/2025/0424/c9081a218676/page.htm
5.答辩后审批材料
https://yjsh.shzu.edu.cn/2021/0624/c9081al59312/page.htm
6.答辩情况和授予决议书
https://yjsh.shzu.edu.cn/2025/0424/c9081a218677/page.htm
7.申请学位的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执行《石
河子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与写作规范》
http://yjsh.shzu.edu.cn/2021/0315/c9076al54304/page.htm,且均须通过“学位论文格式检测机器人一论无忧”系统的论文格式规范性检测https://shzu. lun51. com/yjs。
学位点秘书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学位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等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及学位授予材料,以上材料不得涂改,材料填写须符合时间逻辑,材料前面的签署时间不得晚于后面的签署时间。
联系人:郭梦梦 段志蕾 联系电话:0993-2057997
附件: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5年7月2日
石河子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事宜 | 9月份批次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 12月份批次相关工作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资格审查 | 7月1日 | 10月19日前 | 研办组织完成 |
2 | 预答辩 | 7月3日 | 10月19日前 | 学位点组织完成 |
3 | 第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论无忧格式检测 | 7月3日- 8月13日 | 10月19日左右-11月26日 | 研办按学校检测文件要求组织 |
4 | 答辩资格审查并生成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 研办在管理系统完成审核、填写答辩前审批材料 | ||
5 | 评匿名评阅相关材料上报并送审 | 研办完成匿名评语平台送审材料 提交及送审 | ||
6 | 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答辩审批材料 | 研办在管理系统上传评阅结果,组织安排答辩专家 | ||
7 | 答辩截止时间 | 8月13日前 | 11月26日前 | 学位点组织完成 |
8 | 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论无忧格式检测 | 答辩后3天 | 答辩后3天 | 研办组织管理系统上传终版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进行授予数据核对(学位上报信息),完成审核 |
9 | 召开学院分委员会 | 8月20日前 | 12月3日前 | 研办组织完成 |
10 | 学校召开校评定委员会 | 8月25日左右 | 12月10日左右 | 学校组织完成 |
备注:若相关各学位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工作,则相应研究生的学位申请自动顺延至下一批次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