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成人员
主 席:李志刚
副主席:高攀、古田
委员:卢鹏飞、刘雅辉、曲金丽、周杰、郑煜辰、戴建国(按姓氏笔画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秘 书:郭梦梦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工作职责
审议和研究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课程设置、导师遴选及处理学位争议等工作。成员构成:学院党政领导、学位点负责人、相关专业研究生导师代表等。
1.审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2.审议硕士及博士招生计划、招生目录、考试科目等;
3.审查学生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申请,作出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的决定,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审核并提出优秀学位论文建议名单;
5.审议符合硕士、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新增导师建议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6.研究和处理其它与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其它事宜;
7.研究和审议学位授权点申报与和合格评估;
8.完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