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生中开展早操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发布时间:2019-04-09浏览次数:617

关于在学生中开展早操活动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三早一晚”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推动我院学风、班风建设,学院决定在2018级和2017级全体学生中开展晨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操时间

411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早晨8:309:00;(法定节假日、学校安排假期除外)。

二、出操要求

1.集合完毕后,开始做热身准备活动。

2.跑操:绕南区田径场2圈。每圈不少于两遍口号,口号内容为:明德正行,博学多能,修身维信,格物不息。

3.民族文化健身操:南区田径场,做三遍。

4.各团支部提前10分钟到场并完成考勤工作,830准时开始。

5.停操、出操时间更改以学院团委通知为准。

三、考勤办法

1.点操人员:由各班体育委员(文体委员)和班长进行交叉点名,具体方案由学生会体育部、监察部制定。

2.督操人员:由辅导员、班主任、入住学生宿舍导师和学生会成员组成,督操、点操同步进行。早操结束后,学生会将对各班级人数随机抽点,若有冒名答到或与班级点名人数不符者,一经发现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3.班级考勤:早操班级考勤表由团委统一提供。各班早操完毕后将考勤表当场交至督操人员处并签字。(此工作于早操后5分钟内完成)

4.学院考勤:由学生会体育部具体负责收集各团支部早操考勤表,汇总早操考勤情况。

5.请假: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班长应将学生请假情况及时上报学生会,以便核对名单。病假须有学校医务室或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并由班主任签字。

2)女生每人每月可连续休操四天,但必须出操点名。

四、奖惩制度

1.出勤率作为年度“文明班集体”的评优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之一。每学期班级早操出勤率低于95%,取消“文明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资格。

2.对于不履行请假手续,也不出早操的个人,依照学校学籍管理中上课考勤的有关规定(不出早操按旷课一学时计算),累计超过3次(含)旷操者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各项评优选先、奖助学金评选等资格,达到处分条件的,根据学生处违纪学生处分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

3.学院将在院运动会后进行民族文化健身操优秀团体和个人评选,对练习认真、态度良好、效果显著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并对日常练习中不认真、比赛结果不达标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请各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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