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成人员
主 席:高攀
副主席:王洪坤
委 员:于宝华、任玲、刘雅辉、李阳、李志刚、郑煜辰、戴建国(按姓氏笔画排序,排名不分先后)
秘 书:郭梦梦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兼任。
二、工作职责
审议和研究电子信息专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导师遴选、处理学位争议等工作。成员构成:学院党政领导、电子信息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
1.审议电子信息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2.审议电子信息专业硕士招生计划、招生目录、考试科目等;
3.审查学生电子信息硕士学位申请,作出是否建议授予相应学位的决定,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4.审核并提出优秀学位论文建议名单;
5.审议符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的新增导师建议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6.研究和处理其它与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其它事宜;
7.研究和审议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点申报与合格评估;
8.完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